为了圆自己的“梦想”,2007,XX嫁给了一个韩国的男子。事实上,之前的两人互相不认识,也不知道,但为了出国,双方结婚了。
现在已过去7年,出去,离婚已成为一个大问题。最近,无锡市新区法院是通过江苏省高院的司法机构,委托韩国文书送达,帮XX来结束这段异国婚姻。
跨国婚姻,婚姻是很容易的,难的离婚
XXX40岁,几年前,她听说去韩国打工收入高很多,出国的心。
为方便签证并在韩国的永久居留权,2007,XXX,韩国男人李先生在吉林登记结婚。结婚后,XXX没拿到签证,没去韩国,李先生一直生活在韩国,他们从来没有住在一起。
由于去韩国的工作失败了,XX只是放弃了出国的念头,近几年来,她来到无锡。
两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名存实亡,但总是一个已婚状态不是解决再婚,也会造成影响,然后,XXX到法院起诉离婚,李先生。
去法院咨询了一下,XXX知道这一点,我想离婚,并不是那么简单。
现在他们找不到李先生本人,法院不能相关文件服务,然后,有一系列的问题等着她去处理。
正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前,法院要将传票送达到双方当事人,这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来说不是难事,但对涉外离婚案件来说就没这么简单。法院要通过外交途径将法律文书送达国外的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容易弄丢,有些国家还拒绝签收;起诉离婚的国内方在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时,也需要将护照、结婚证、委托书等交给律师,并相继在国内和国外办理公证认证。当事人收到文书后,还将由法院进行缺席审判。不仅如此,涉外离婚所花费的费用也特别高。
另外,在向外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过程中,只要外文拼写中稍有差错,送达的法律文件就要全部被退回。还有,因被告人不在原址居住而导致无法送达的情况,也很常见。
XXX有点懵了,可婚还得离,没办法,她只能一步一步走程序。
接下来,因为两国的“路途遥远”和法律文书的层层转交,XXX有可能要进行漫长的等待过程。法院的法官说,涉外离婚案件办案周期往往要比一般的离婚案件长很多,半年以上并不稀奇,一年两年内还没办下来的非常普遍。
法学专家:“盲婚”是涉外婚姻失败主因
随着国际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走进来,也有更多的人走出去,工作和文化交流的机会增多,促成了异国婚姻的结合。
中国人讲究门当户对,而对跨国婚姻来说,因为缺乏共同的文化背景,导致在语言、风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些差异正是横在夫妻间的“一道坎”,双方必须想办法跨越,一旦不能逾越,必将导致婚姻的失败。
另外,像XXX这种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两地,长年不通音讯的现象在涉外婚姻中屡见不鲜,遇到这种情况,再牢固的婚姻也难以面对长期两地分居生活,只能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也有的人只是把婚姻当作筹码,婚姻夹杂功利性,一旦目的不成,将会使得原本感情基础薄弱的婚姻不堪一击。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规定,双方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法律或者本国法律的,均为有效,而离婚的条件和效力,则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