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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两套房屋的竞价分配方法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20-09-20 22:03:44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官则是算清各类账目的高手,离婚后的家庭财产分割也是如此。3月27日下午,一份通过当庭竞价方式达成的离婚房产调解书在芦淞区法院签订,一对怨偶就此分道扬镳。
原告小燕与被告小龙都是二婚。2013年经人介绍成婚后,起初夫妻感情很好,因没有生育小孩,过着甜蜜的二人世界生活。好景不长,小燕发现小龙脾气暴躁易怒,有严重的暴力倾向,一言不合就对自己动手。就这样,两人感情越来越淡,直至完全破裂。后来,小燕提起离婚诉讼请求。
今年1月,芦淞区法院依法认定两人感情破裂,准许双方离婚,由被告小龙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并依法处理分割财产。
双方对离婚无异议,焦点在于房屋分配,两套房屋一大一小无法分割。承办法官创新方式,采取当庭竞价的方式,以10万元的差价当庭开始竞价,每次加价5000元。最终,小龙以21万元的差价竞得。双方达成协议:两套房屋一人一套,小龙支付房屋差价21万元。否则,小燕可以18万元差价占有。
事后,小龙携带21万现金来到法院现场交付给小燕,离婚案顺利了结,双方再无争议。
承办法官介绍说,《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女方提供的证据,足以认定本案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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