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5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每天只要一睁眼,赖女士都会拿着手机一遍遍地在一个名叫“宝贝回家”的微信群里刷着屏,这样不分昼夜、失魂落魄的日子已经持续了四个多月。群里的9位母亲和赖女士一样有着极为相似的创痛经历,离婚期间,由自己抚养的孩子意外被男方藏匿甚至抢走。她们隔空建立了这样一个群,在艰难而又漫长的寻子之路上相互支撑。日前,青年报记者走近其中几位母亲,讲述中,她们内心最大的困惑莫过于:为什么我尽心尽力呵护孩子,对方恶意藏匿孩子的行为却得不到惩罚?青年报记者卢燕
>>>揪心
两个孩子在幼儿园被父亲带走
见到赖女士时,她正蜷坐在商场的一个咖啡吧里面,35岁的年纪,鬓角已有白发。
面容憔悴的她整理着诉讼材料,不时抬头向身后张望,她告诉青年报记者,自己在等算命大师,希望他能帮我算出孩子的地址,“你也许不会相信,但我没别的办法了。”
从事翻译的赖女士曾是单位里的主力,但她一直强调自己只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今年5岁半上幼儿园大班,一个只有3岁还在上托儿所。”
2008年结婚以来,在赖女士与丈夫6年的婚姻中,前四年孕育两个孩子,赖女士全母乳喂养两年,最后两年,丈夫频繁失踪,屏蔽沟通,从赖女士的第二个哺乳期开始,二人婚姻濒临破裂。
今年4月11日,她迎来了人生中一个难以逾越的分水岭。
那天傍晚,像往常一样下班回家的她没有看到两个孩子小小的身影,打电话去到孩子所在的两家幼儿园,她得知孩子的父亲在中午去到幼儿园,将午睡中的孩子叫醒抱走。
当时,孩子的父亲告诉赖女士,他已经带着两个孩子去北京过周末。此后,赖女士没有等到孩子归来,取而代之的是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男方向法院提出,不仅没有共同财产要分割,并且还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被带走至今,她极力克制自己别再对着家里的卡通身高墙发呆流泪:“前一个晚上,我刚给他们量过身高,开开心心地做好了标记。突然就被孩子的爸爸带走,就像地震的钟永远停在一个毫无防备的时间点上。”
丈夫的手机常常关机,公婆不接电话,男方家人避嫌不及……赖女士说她在发疯一般找孩子的日子里,只有在微信上写失联日记的时候,情绪才能得到暂时的平静。
第50天、第76天、第100天、第110天……在赖女士的允许下,记者翻阅这些催泪日记,仿佛看到一个深受思念折磨的母亲从凌晨枯坐到天亮,在绝望中独自一人一步步寻找希望。
>>>寻找
这属于家庭矛盾没有办法报失踪
见不到孩子的日子里,赖女士四处打听宝贝的下落,终于,丈夫的亲戚经不住她的哀求,悄悄告诉她孩子被带去了丈夫的老家西安,由公婆在照看。得知这一消息后,赖女士立即冲到了孩子所在的城市,她告诉青年报记者:“哪怕不知道确切的地址,但只要想到我离孩子们已经很近了,我似乎就有了方向。”
赖女士形容自己的眼泪已经不值钱了:“丈夫的手机一直关机。走投无路的时候,我跪遍了西安大大小小的派出所,进去一次就对民警下跪。”即使这样,民警听完赖女士的哭诉还是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是你丈夫带走的孩子,这属于家庭内部矛盾,没法给你报失踪。”
从西安回上海后,赖女士收到了上海法院寄来的传票,丈夫提出了离婚诉讼。
诉讼期间为何要把孩子藏起来?孩子的现状如何?赖女士回忆说,法庭上,当法官询问男方为何要将孩子藏起来时,她的丈夫向法官表示对方有暴力倾向,以此来争取有利形象。
赖女士回忆说:“事实上,那是在我们争吵过程中,两人都有动手。孩子生下来一直是我在带,孩子长大以后,为了孩子吃饭快慢,他还曾经猛砸孩子的饭碗,甚至为一点小过错猛烈扇打一岁孩子的耳光。也曾在孩子面前对我拳脚相加,令孩子困惑。”
法官问到孩子现下的地址时,赖女士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而是被男方一句模糊的说辞给混了过去:“他跟法官说,会把孩子的视频提交给法庭。”接着,赖女士听到男方已在强调:“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和我的现任太太无关。我们也没有什么大件要分割。”
>>>不解
没有法律可以禁止这种行为吗
上一次开庭结束后,通过法官的转交,赖女士看到了之前苦苦要求的孩子现状的视频,她又欣喜又委屈。
视频中,孩子们神情尴尬地在父亲的训练诱导下像复读机一样地学舌说话:“开心,跟爸爸爷爷奶奶在一起开心。”赖女士告诉记者:“我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有暴力倾向。我想不通的是,即便离了婚,孩子归我,我都能做到满足对方的探视权。他通过这么不道德的手段偷偷藏起了孩子,难道就没有法律可以禁止这种行为吗?”
为此,赖女士咨询过律师等专业人士,听到的答复令她很失望:“不止一个律师告诉我,相比财产侵权案件的执行,人身权的执行力度目前的确比较薄弱,尤其是在离婚后的抚养权纠纷案件中,不少人还是会把这类型案件归结为家庭内部矛盾。”
庭审结束后,赖女士表示,比起一个个案的判决,她更加关注立法,尤其是禁止父母一方恶意藏匿孩子的立法。微信上,赖女士写道:“希望以后我可以骄傲地对孩子说,这一条法律因你而改、为你而立。任何一方都无权藏匿孩子,绑架童年。”这也是这个群最关注的话题。
采访过程中,青年报记者多次拨打了赖女士丈夫周先生的手机以及其公司的座机,但周先生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公司的座机也无人接听。赖女士告诉记者,这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即便是开庭相见,周先生也是极力避免与她有正面接触,开完庭后就立马闪人。
青年报记者联系上了周先生的律师,听说是询问孩子的下落,律师也表示非常无奈:“藏孩子的事情是当事人自己的行为,我也不能多加干涉。事实上,在起诉离婚之前,双方经历过多轮谈判,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当记者追问谈判不成,抢孩子的行为是否合理时,对方律师表示,更多细节不方便透露。
[《失联日记》节选]
期待奇迹发生
第107天
第110天该笑还是该哭
找不到你们,我仍然督促自己要保持最好的状态迎接与你们重逢的奇迹发生。
上天会让你们回到我身边,对吧?今天在吃飘香拌面的时候,我想着你们吃东西的样子。你们总是嘴馋我在吃的这一份,因为你们默认妈妈这里的都是好东西,算不算一种与生俱来的信赖呢?
如今回想,格外珍惜。你们对我的依赖信任,一定高于对任何人的。在这么重要的早期阶段,我不应该缺席。放心吧,孩子们。我们的心,在一起。度过此劫,学会自如。
相信你们的人生会更大,而你们的心,也会更大。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们天各一方,各自成长,两两相望不忘,自会相见。
第110天
该笑还是该哭
妈妈看来已经到达崩溃的边缘啦。我做了一个很离谱的梦,说给你们听听吧。看还记得多少。场景是热带丛林,很边远穷苦的样子,好像过了好多年,是我们久别重逢的时候,小辉找到我的时候居然比我高那么多,居然变声了,我仰头看着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小辉,毫不激动……
小辉你回来找妈妈了,丛林里你出落得黑黑瘦瘦高高的,已经不是被偷走那天的115厘米高了,声音变了,不是细细嫩嫩的童声了。远处好像有爸爸和奶奶吧,已经不再躲藏,不再介意我找到你们的样子。
大家都知道梦是反的,我该笑还是该哭呢?我知道人生如梦,可是我真的觉得,好累啊。丢了你们以后,我的生活变得非常凌乱,我做了太多的尝试,生怕在找到你们之前,梦就醒了,跟你们再无法关联,连悲喜的感觉都没有了,我该笑还是该哭呢?永远爱你们的妈妈
抱团
找回孩子的也不好过,伤害如影随形
在这个微信群里,大多的母亲都仍在苦苦追寻着孩子的下落,而对于唯一把孩子“抢”回身边的刘女士来说,“成功”的代价也太过昂贵,自己的孩子在经历了多番折腾之后,已经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理印记,小小年纪说出的话语,就像刀一样割裂着刘女士内心强硬的那一部分。
心情:
如果放心也就不会离婚
赖女士连载的失联日记引起了群里其他母亲的共鸣,她们的孩子大多只有四五岁。在她们看来,十月怀胎的辛苦与哺育孩子的操劳都不算什么,最让她们牵肠挂肚的莫过于孩子的杳无音讯:“如果我们放心把孩子交给男方,也不会闹到要离婚的地步。”
刘女士是微信群里唯一一个把孩子从男方那里带回来的母亲。回忆起这个漫长而又艰辛的过程,刘女士一度哽咽:“现在还会做噩梦,虽然把孩子带回来了,但孩子变得特别敏感,因为我和他爸爸的事情,我觉得特别对不起他。”
2010年,刘女士与丈夫通过诉讼离了婚,当时,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刘女士。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男方每个周末都会来到前妻家中探望孩子,刘女士觉得即便离了婚,但孩子需要父爱,也接纳了这样有规律的探望。在刘女士的印象中,她与前夫在此期间并没有翻过脸。
2012年7月的某一天,一条来自前夫的短信彻底打乱了原有的平静。没有任何征兆,刘女士的前夫带走孩子以后玩起了失踪,就在刘女士掘地三尺遍寻不着的时候,她收到前夫的短信:“孩子在我这里,你别找了也见不到了,我永远都不会还给你的。”
自此,刘女士陷入了长达一年多的流泪时光,她告诉青年报记者:“群里面那些妈妈备受折磨的心路历程我全都经历过,愤懑、绝望、抑郁,每一天都过得心力交瘁,如果不是对孩子还抱有念想,我们也不会咬牙坚持到现在。”
困难:
只能在道义上进行谴责
在此期间,刘女士说她从来没有放弃过与前夫的协商:“我一直都相信,好好谈是可以解决问题的。”经过多次斗智斗勇一般的谈判,刘女士打听到孩子被男方带去了外地,由男方的父母在老家照看孩子。
“在这时候,孩子已经5岁了,他向法院提出来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说过程中,刘女士的嗓音渐渐嘶哑了起来:“诉讼期间,我到所有相关的部门都去跑过,但是得到的答复和赖女士差不多,目前,只能在道义上谴责男方。”
思来想去,与前夫的谈判一直处于弱势,独自一人的她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款,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争取到了一些时间。刘女士的内心陷入了纠结,她得知孩子已经被前夫安排在老家上了幼儿园大班,如果这时候效仿男方的做法,也去把孩子抢回来,那孩子又要重新适应班级里的环境,对孩子的身心也是一种打击。
但是,她对孩子始终放心不下。刘女士提出,等到孩子上完大班,暂时交给男方照看,能否让男方把孩子先带回上海,这样双方都能看到孩子。即便是这样的请求也被男方拒绝了。
最终,她狠了狠心,追去了男方的老家,她带回了孩子。此时,与前夫的谈判让她心中有了底气,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后协商得到了解决。
2014年3月份,孩子如愿带回了身边,刘女士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减轻,她曾经向心理咨询师求助为孩子做心理疏导:“孩子不止一次地对我说,妈妈,因为我的错,让你和爸爸变成这样。”这句话像刀一样割裂着刘女士内心强硬的那一部分:“已经失去过孩子一次,我没法想象第二次失去。即便是这样,我还是允许男方过来看孩子,但必须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刘女士的这段亲身经历给了群里的其他母亲莫大的信心,她没有忘记宽慰群里的母亲:“我们要相信法律一定会健全起来。如果一味地指责男方,加剧彼此的仇恨,受伤害最大的其实是孩子。”
[法官解读]
必要时采取惩罚性措施
青年报记者了解到,2012年,上海高院创设了探望监督人制度。针对造成探望子女过程中父母之间矛盾纠纷不断的情况,创设由父母双方共同信任的第三方协助监督探望子女的制度,维护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合法权益。
这一制度创设以来,曾出现过效果良好的案例,例如,在一方居委会的安排下,父母双方带着孩子是可以正常沟通的。
但是,面对有恃无恐、拒不配合的一方当事人,承办法官有时也会感到棘手。
长宁区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钱晓峰告诉青年报记者:“目前,已有法官注意到,有的当事人积怨很深,为另一方不断制造障碍,拒不让对方看到孩子,但这和性别没有太大的关系。”钱晓峰表示,当事人私抢隐匿子女妨碍诉讼,比如在庭审中出现私抢子女、肢体冲突等严重干扰庭审秩序的,必要的时候,根据具体情节按照妨碍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法院会通过罚款、司法拘留等惩罚性措施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
[专家呼吁]
急需出台配套实施细则
当一段婚姻濒临破裂,孩子对于父母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是用来折磨对方的武器还是与之谈判的筹码?这是萦绕在“宝贝回家”群里10位母亲心头无法消解的难题。
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廖佩娟分析指出,恶意藏匿孩子是当事人片面理解了法院关于维持抚养现状的判决,不具备直接控制子女权利的一方,会发生“抢孩子”甚至暴力争夺的情况,目的是改变抚养现状,并期望法官将子女的抚养权判给自己。
还有一部分当事人以能否探视子女、是否给予抚养权作为条件,迫使对方撤回离婚起诉或者同意离婚。还有一种情况,离婚双方将子女作为筹码,以期能多分得财产。部分当事人在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或者金钱补偿时,会把子女的探视和抚养权问题作为多分得财产或抚养费的条件。
廖佩娟告诉青年报记者,目前,离婚诉讼适用的法律法规仅仅局限在《婚姻法》和其他程序性法律,对孩子的保护的确存在着灰色地带。
《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并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例如,父母双方不得违反孩子的看护与探望的规定,如有违反,将适用哪些法律条款等等。而在国外,一方当事人恶意藏匿孩子的行为如有暴力,另外一方报警,警察的出动绝不是劝解夫妻缓和矛盾这么简单,谁使用了暴力就会抓谁,情节严重的,不允许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