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怂恿妻子借种生子离婚要求伤害赔偿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5-11-10 23:05:20
去年一宗丈夫控诉妻子欺骗自己生下别人的儿子,声称自己精神受到伤害,向妻子索赔十几年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案件在法院的审理下,得到真相还原。据妻子张梅(化名)所述,当时丈夫李东(化名)已经在医院确诊不育,两人离婚后复婚,李东怂恿妻子借种生子,有了儿子。虽然李东辩称妻子生下李明明时,自己已经诊断恢复了生育能力,所以一直误以为儿子就是自己亲生的。但因李东一直没有提交自己恢复生育能力的证明,也不肯承担亲子鉴定费用,法院驳回了李东索要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请求。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三)》第二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男人没种不可耻,可耻的是耍赖。无辜的孩子成为夫妻之间讹钱的工具,实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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