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需要律师的地方有如下:
第一、调解前,应当充分了解和分析案情,归纳案情的可能争议焦点。
第二、与对方当事人初次见面,应当由律师单独与其交谈,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若双方当事人直接面对面的谈判可能会使双方的情绪容易失控,使谈判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所以第一次应当由武汉离婚律师与对方单独面谈。
第三、律师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谈过程中,再次总结该案件双方的真正的争议问题。
第四、在于双方当事人商谈过程中,应当给他们进行相关法律的普法,让他们能正确认识自己的哪些要求是合法的,哪些要求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第五、调解时,律师不能急于求成,要有耐心,不能指望一个回合就能使离婚协商成功,一般协商成功的案件都需要商谈三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