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来电武汉离婚律师咨询:我发现丈夫有外遇,想要跟他离婚。以前丈夫做生意,我曾经出面向亲戚朋友借过钱,借来的钱都用在他的生意上了。如现在离婚的话,之后还要不要承担偿还的责任,另外,丈夫自己在外借的钱,我是不是也要承担偿还责任?
就此事,武汉离婚律师伍松律师解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向外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双方均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外借债,且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有可能不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王女士所说的情况,伍律师分析,她之前为丈夫做生意所借债务是以自己名义所借,而且,所借债务给丈夫做生意,可认为是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在离婚后她和丈夫都必须对该债务承担责任。如果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她不知情且所借债务并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所借的债务在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用对其承担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