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离婚律师
误区6:如果我掌握有他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得到高额赔偿。婚外情过错按照不同严重程度区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一般婚外情:包括嫖娼,婚外恋情,婚外性行为。第二类:指已经有配偶的一方,与其他异性存在着长期的同居共同生活的事实。第三类:重婚罪,包括法律登记重婚和事实重婚。不同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所能得到的救济和保护是不一样的。第一类在经济上不能得到赔偿,更多的是依靠道德调整,依靠社会舆论进行监督和惩罚。对于后两种,如果有证据,是可以在离婚时候提出经济上的赔偿的,赔偿数额高低由法官掌握,但普遍赔偿额不高,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误区7:如果我们书面约定高额的“离婚分手费”,到时谁提出离婚就得赔给对方这笔违约金。目前有些夫妻开始签订“爱情合同”、“离婚违约金协议”,但我国法律并不支持这种直接的约定,期待以此给婚姻上份保险或是离婚时获得高额赔偿并不现实。
误区8:只要我们分居两年以上,法院肯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时,确实要考虑是否分居以及分居时间长短的因素。但这种分居是法定分居概念,它要求是事实上分居,是因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为一方因为工作调动、出差就学、子女上学导致的分居),持续性分居。即使符合了这样的条件,法官还要结合其他情况来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所以分居两年以上并不必然判离。
误区9:房子是我们一起出钱买的,不管写谁名字,都应该是共同财产。其实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子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房屋属于谁的财产,首先要看房屋产权证上产权人名字是谁,还要看购买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通常有两种情况: 1、婚前购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但以一方名字签订购房合同,法律上会认定是购买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 2、如果是在婚后所购买的房子,不管买房子的钱是谁出的钱,不管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认定为是夫妻共有财产。大多数新人是结婚登记前共同出钱买新房,所以为了避免纠纷,最好是双方一起签购房合同并明确产权比例。
误区10:我们是夫妻,他公司里的财产也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一方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且是公司大股东的情况,不少配偶认为公司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么谁都可以处理公司财产比如提现或是买卖车辆,要么认为谁动财产都得对方同意。其实公司财产是法人财产,即使公司只有夫妻俩股东时,也不能随意动用,一切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行事。与此相应的是,公司的债务也是法人债务而不是夫妻的债务。www.027fal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