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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起诉离婚常见的十大误区1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2-12-01 23:51:25

                                                                                            武汉离婚律师

误区1:只要抓住你婚外情的证据,离婚时我就能多分财产。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聘请私家侦探,目的就是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实际上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误区2:虽然婚前他很有钱,但只要我们结婚年头长了,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俩的了。在《婚姻法》修正之前,对于双方结婚前各自拥有的贵重财产,在结婚8年之后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自从2001年婚姻法修正以后,财产制度有了重大的调整。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结婚多少年,都还是其个人财产,不再发生转化。如果要改变这种现状,只有通过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前财产约定,来改变法定的婚姻财产制度。

    误区3。如果她坚决不同意离婚,只要我诉到法院,很快就能够解决离婚问题。现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有: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和等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而且离婚诉讼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次起诉判离少则3月,多则9月。假如在第一次起诉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要在6个月之后才能二次起诉。所以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误区4:只要签署了离婚协议书,谁也别想反悔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虽签订了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都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误区5:如果他偷偷转移财产,我相信律师和法院会帮我查到的。70%的婚姻案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情况,30%的案件存在故意伪造债务的情况,弱势一方总是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能够帮助他查询到有关财产转移的情况。但是律师和法院调查范围是有限的,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掌握的。所以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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