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五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时,李莎和民政局仍然对该不该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系统中撤销而争论不休。
判决撤销婚姻
仍然查到登记记录
李莎27岁,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昨天,她在市五中院开庭时,看上去略显憔悴。她说,从2012年至今,她就一直被噩梦缠绕。
李莎称,2012年1月31日,前男友吴刚(化名)用不雅照,胁迫她到大渡口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本来没有感情,主要是被吓倒了,她无奈从了。后来在向家人及律师求助后,知道这份婚姻可要求撤销,途径是起诉。
事后她才知道,还可以直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婚姻。
2012年5月底,大渡口区法院判决撤销两人的婚姻。
李莎称,判决生效后,她拿着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到该区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登记。民政局给她的答复是法院已经判决撤销,他们不能重复撤销,但是承认她现在的“未婚”身份。
“因为有判决,我当时也相信了。”李莎称,今年2月份买房时,开发商要求她出具未婚证明,她遂到民政部门去开证明。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打印出的证明却记载:2012年1月31日吴刚与李莎办理过结婚登记类业务。
状告民政机关
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不是撤销了吗?”李莎很疑惑。
工作人员当即又打印出一份记录,证明她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无婚姻登记记录。
婚姻登记处怎么能将自己的婚姻状况分成两个时间段?李莎无法理解,随后通过公安机关的朋友查询到,在警方的户籍系统中,她的婚姻状况也是已婚。
她说,她只从法院得到一张纸。当初要求撤销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曾经被胁迫登记的婚姻从档案中删除,让自己回到未婚状态,让自己以后的生活更美好。现状却是,不仅买卖房屋,以后登记结婚、出国、移民等各种民事活动都需要婚姻证明,“如果是再婚,耍婚假只有5天时间。”
李莎说,未婚身份对她来说非常重要。万般无奈,她才起诉,要求大渡口区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记录。
一审法院认定
民政局已履行职责
大渡口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胁迫结婚要求撤销婚姻有两种途径,一是向登记机关请求撤销,二是向法院请求撤销。法院判决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具有对法院判决撤销婚姻进行登记的法定职责,但应将法院撤销婚姻判决书的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并建立撤销婚姻类档案,在原婚姻登记档案的备注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该院称,大渡口区民政局在收到判决书后,已经收入了婚姻登记档案,建立了撤销婚姻2012年度1号档案,并在备注栏中进行注明。所以,民政局已经履行法律规定的工作职责。
2013年9月18日,大渡口区法院一审判决驳回李莎要求履行撤销婚姻法定职责的诉讼请求。李莎不服,上诉到市五中院。
民政局表示
只能用判决书证明
李莎称,当时法院的判决是“撤销李莎与吴刚的婚姻”,而不是撤销曾经登记的婚姻记录。如今民政局混淆概念。婚姻和婚姻登记档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不撤销原始登记记录,社会公众只要是合理利用,随时可以查询到她处于已婚状态,而且户籍系统中也不能回到未婚。她现在要求民政局撤销登记的记录。
李莎的代理人、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国模称,撤销胁迫结婚的登记记录,属于民政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已经通过民事判决撤销婚姻,再起诉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档案中的婚姻记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李莎还向法庭和记者出示了婚姻登记的电子操作系统。该系统在撤销婚姻登记功能中明确,撤销后所登记信息全部清空。意味着无效婚姻从电脑系统中删除。
出庭的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称,这是民政部统一的登记系统。系统中确实有撤销功能,但这是通过向民政局申请撤销时才使用的。系统中并没有设置法院判决撤销这种情况该如何操作的功能。可以说,两种申请撤销的方式,虽然实质都表明回归到未婚身份,而李莎确也属于未婚身份,但最终的表现形式不同。
该工作人员还称,法院已经民事判决撤销,没有法律规定可以重新撤销。现在,李莎也不能双项选择要求他们撤销。既然李选择法院撤销,以后办什么事只有将法院生效证明书拿去证明。如果最初李莎通过民政局撤销,就可以删除登记记录。现在,他们确实也同情她,但法律和系统就是这样的,他们也很无奈。
李莎反驳说:“难道我每办一件事,都要拿出隐私判决书来晒、来戳自己的伤疤吗?难道就不能人性化一点吗?”
1
都是不雅照惹的祸
说起往事,李莎泪眼婆娑。
李莎称,2011年10月,她在网上认识了吴刚,交往两个月,开始见面,并确定恋爱关系。见面后,他先后3次向她求婚。她觉得彼此并不了解,交往后也发现对方有一些陋习,没有答应。谁知在第三次拒绝求婚后,吴刚威胁说:“我手头有你的不雅照,你要是不和我结婚,我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发给你单位的同事,让你没法做人……”
吴刚说着摸出手机翻出照片。李莎吓坏了,被迫去登记结婚。
李莎称,登记结婚后,他们在三周时间里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周。而这时,吴刚的性格暴露出来,不但脾气暴躁,还酗酒、对她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已,她才向家人求助,并咨询律师。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可以起诉法院撤销婚姻,于是她将吴的手机悄悄拿到法院给法官看,然后起诉要求撤销婚姻。
大渡口区法院判决书称,婚姻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胁迫。吴刚以散发不雅照为由胁迫登记结婚,严重侵犯了李莎的婚姻自由权。该院为此判决撤销婚姻。
2
生活工作都受影响
李莎流着泪告诉记者,如果不撤销档案里的登记,她一辈子都要背负这个伤疤。两年来,她没有吃好睡好,还患上重度抑郁症。
李莎称,她的工作经常和数字打交道,以前最多半年有次小差错,现在月月有两三次差错,造成她每月收入比同事少一两千元。
李莎还称,她以前性格外向。这事之后,她沉默寡言。领导关心地问她家里是否发生了不愉快,但她不敢讲。
李莎拿出重医附一院的病历,称先后3次去看心理医生。
重庆晚报记者在今年4月23日的病历记录中看到,诊断结果为重度抑郁症,建议住院治疗。一份心理测试报告表明,李莎的抑郁、焦虑、敌对、偏执超过正常人平均分10多倍。医院开了一些药物。
李莎称,这些药吃了后,第二天昏昏沉沉的,影响工作和出行。
李莎称,这两年除了上班,她几乎都是宅在家。亲戚也给她介绍过男友,她也尝试去接触,但她与两个男子相亲后,对方对她的感觉是“太忧郁了”,都没谈成,有一个还直接问她“心头是不是藏得有事情?”但她不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