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时,很多人往往是一时的感情冲动。在非过错方的步步进逼的时候,过错方有时会觉得理亏,这一方是男方的时候较多,也时也为了显示男人的大度,在财产上的让步也多下些。而受害方答应离婚之后,就会立刻要求对方签离婚协议。这一方认为自己签了协议就有了保障。其实,他不知道这份协议只有在拿到了离婚婚证之后才生效。
一旦签了协议之后,如果没有马上领离婚证,时间一长就会产生反悔的可能性。最后的结果就是一方想离婚,一方不想离婚,除非修改协议。所以武汉离婚律师给也一个建议:如果是真的没有办法过了,签了协议之后就马上去领离婚证,尽量不要让协议留在家过夜。可以上午签了下午就去办理离婚手续,免得夜长梦多。
另外,如果有的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又重新和好了,特别是女方,不要以为有了这样一份协议就对对方造成了威慑力,实际到法院的时候如果对方不认可其中的内容,法院也是无法支持的。因此,如果要想有个更安全的保障,最好是要对方写一份婚内的财产协议,明确表示哪些财产归谁。只要没有胁迫,这份协议就会得到法院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