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净身出户’,为的就是把钱留给孩子当抚养费,她现在凭啥让我支付孩子的学费?”收到南阳市桐柏县法院传票时,葛平想不通前妻为什么这样做。昨日,东方今报记者获悉,法院已成功调解此案。
原来,2006年,葛平和小菲(均为化名)离婚,5岁的女儿跟母亲生活。葛平“净身出户”。今年春节前,小菲要求葛平每年支付女儿的教育费3000元。葛平不同意,小菲把他告上法院。
法院认为,当年葛平在与小菲离婚时提出“净身出户”,这是他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处理,与子女的抚养费不能混为一谈。最后,经过多次调解,葛平同意每年支付2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