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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律师解答离婚赔偿对方不给怎么办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23-08-30 20:09:35
 离婚时,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赔偿书,双方是必须执行的,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武汉离婚律师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在起诉时,可以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赔偿书等文书作为证据,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离婚协议赔偿款对方不给的处理方式
1. 在以及完成离婚赔偿协议后,如果对方违约,可以通过诉讼来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2.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会核查对方的财产状况,并采取适当的强制手段督促其执行协议赔偿。如果对方确实暂无财产,那么就暂缓执行,当发现其有财产时,仍然可以恢复执行,没有期限。
(二)离婚协议赔偿书需要包含的内容
1. 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具体信息。
2. 协议中必须有双方明确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3. 离婚赔偿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期限等。
4. 违法协议的责任。
(三)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1. 离婚协议书是基于夫妻双方离婚的一种附条件协议,当夫妻双方以及领取了离婚证或者是判决离婚或,协议立即生效。
2. 离婚协议条款中涉及到的关于人身关系的内容无效。
3. 离婚协议可以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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