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基本情况:
苏某因婚姻不幸问题找到武汉婚姻律师咨询,经过本律师详细了解后得知:2010年,苏某与蔡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成为夫妻。
但是到婚后才发现蔡某嗜酒成性,而且还存在严重的暴力倾向,一次还因为家庭暴力而被公安局处以十五日拘留的行政处罚。
双方从相识到结婚的时间不长,也就短短数月的时间,在彼此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就草率的步入婚姻的殿堂,在婚后他们的感情不但没有得到发展,反而矛盾不断的激化,因此苏某找到武汉婚姻律师,希望委托本律师作为她诉讼离婚的代理人,办理其与蔡某的离婚纠纷一案。
本律师自接受委托之后,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收集了包括苏某病历、医疗发票、CT片子、公安局对蔡某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街坊邻里的相关证明,作为本案的证据。
审理结果:
该案已经法院审理终结,法庭判决苏某与蔡某离婚,本案判决现在已生效。
办案心得:
通过该案,让律师更深刻体会到在办案过程中调查取证的重要性。
同时感受到一段不幸的婚姻给两个不幸的人所造成的伤害,在婚姻面前,请放慢步伐,深入了解彼此,切不可草率行事,婚后,更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彼此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