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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女友帮忙还债 分手后男友拒绝还款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4-01-14 23:40:23

       恋爱同居的女友将自己的积蓄全部取出帮男友还债,男友感动之余写下欠条一份,并保证会爱女友一生。但是爱情来得快去得快,最终分手的两人因为这一张欠条对簿公堂。近日,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原告叶某诉称:被告向原告借款45000元,但一直没有偿还,现要求被告归还借款45000元。面对原告的指控,被告张某很生气,称自己和原告曾经恋爱同居,这个借条是在同居期间写的,但原告讲不要我还了,并告诉我借条已经撕毁,后来自己的钱都被用于共同生活了,不同意还款。

  法庭经审理查明:2011年农历7月15日原被告恋爱并同居生活。2012年元月10日,被告因急需归还他人欠款向原告借了45000元,并写了欠条一张。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于4月初分手。现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45000元。

  面对针锋相对的两人,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均未成功,最终,法庭依据查明的事实判决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归还原告叶某借款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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