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赠与儿子的房屋其实是单位集资房子,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的,只有当时的集资合同,所以也没用办理儿子更名的房产证,离婚后男方试图卖掉房子遭到女方严厉阻止,如今男方又把房子出租出去,随时都想卖掉赠与儿子的房子,并侵吞儿子的财产,女方忍无可忍,希望能阻止一个对孩子没有爱心的父亲侵吞孩子的财产后却不负担孩子读大学的费用。离婚后男方只带着孩子半年,从孩子读二年级到现在读高一这八年多孩子一直跟着女方读书,由女方照顾跟督促他的学习的,孩子爸爸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仅仅是缴纳了期初学杂费,孩子的其他需求都是由女方为孩子提供的,如今孩子读高一了,学费高达5千,男方说要跟女方一期一期轮流缴纳学费,却照样不管孩子学费以及其他需求,并在两年前购买了昂贵的房子,完全不顾孩子日益增加的学杂费跟生活需求,在女方不同意轮流出钱的情况下,男方到女方母亲家里吵闹辱骂女方,强行索要学费未果的情况下,丢下孩子不管,女方只好被迫为儿子缴纳学杂费,女方很气愤,平时他只挂个抚养权的名却因为工作单位偏远不利于带孩子,女方只好自己带着孩子读书,不计较为孩子的付出,可是男方在自己没有带孩子也没有管孩子学杂费以外的消费的情况下,男方连学费都不肯承担了全部,儿子很害怕他爸的粗暴,平时也不敢找他爸爸要钱,需要任何杂费都是找妈妈要,孩子很苦恼希望跟着妈妈生活,女方忍无可忍,想要起诉变更抚养权,能不能胜诉呢,心里没有把握。请问我儿子名下的房子没有产权证只有一个集资合同且合同在我手里,能不能在起诉变更抚养权时提出要求男方交出房屋使用权给女方抚养孩子居住使用呢?
请问我在起诉书上请求事项,1、变更孩子抚养权归原告所有;2、请求被告归还孩子的房屋使用权归原告抚养孩子期间居住使用;3、请求被告每月付出抚养费800元。这几项能不能在一个起诉状里要求呢,我请求的抚养费就在变更抚养权的诉状里可以吗?
【武汉离婚律师回复】夫妻双方协商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儿子的,不违反法律规定,房屋应当归属儿子所有。监护人只能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一方继续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的,包括您所述的孩子一直跟随您抚养的情况,可以考虑通过诉讼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超过十周岁的孩子,抚养权的变更需征得孩子的意见。女方照顾孩子的,则女方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代孩子掌管孩子的财产。房屋当然也应当由女方代为掌管。可以要求男方搬离房屋。对于男方不负担抚养费的,可以以孩子名义到法院起诉。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诉讼当事人是您和您前夫---这个诉讼中可以列明诉讼请求1、2;对于孩子抚养费案件的诉讼当事人是您儿子和您前夫,您只能作为法定代理人身份出现;两个案子主体不一致,是不能再一个案子中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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