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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男方出资买的房子和车写的女方名字离婚时可以要回吗?

作者:武汉离婚律师时间:2013-05-11 02:09:07

婚前由男方出资买的房子和车写的女方名字,男方只能提供购房打款证明,买车子不能提供证明,女方上诉离婚,请问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吗?

  共同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对家庭付出较多义务的可以主张多分一点。只要房产证上有女方的名字就相当于是对女方的赠与了。男方不能提供证明,只有在女方能提供真实合法的证明来证明车子的钱是她婚前出资购买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她出资过的话,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男方可以拿出购房打款证明,只能说明当初买房他出了钱,女方与男方之间只是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车辆,男方若拿不出相关证据就很难要回自己的出资款。http://www.027fal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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